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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民工进城自购住房不到5%
2011/6/27 12:09:00  阅读:1509次
 河北省总工会对农民工进城安居情况的调查显示,绝大多数进城务工人员或者在城镇中没有居所,或者其居所呈现临时性、不稳定的特点,在城镇拥有自购住房的农民工仅占4.6%,已婚农民工大多难以实现家庭同城居住。

  截至去年底,河北农民工总数达到1410.4万人,比第二、三产业从业人员超出60%,其来源以本地为主,未出户籍所在市范围就业的占77.2%,省内跨市就业的占15.7%,外省农民工占7.1%,已婚农民工占69.5%。

  调查所涉及的农民工主要居住方式有:住单位集体宿舍的占42.8%;每天回农村家中居住的占24.4%;租住民房或经营性集体宿舍的占23.6%;在城镇拥有自购住房的占4.6%;在亲友家借住等形式的占4.6%。进城务工的农民工面临着集体宿舍总量不足,租住的民房环境条件差、房源少、租金上涨,已婚农民工大多难以实现家庭同城居住等问题。

  据分析,低收入、高房价制约了农民工进城购房或租房安居。调查显示,农民工中月工资收入低于 900元的占11.3%,900元到1500元的占48.5%,超过2000元的仅占8.4%,绝大多数没有购买商品房的能力,而调研中涉及到的各个开发区、城中村改造项目,也未建设向农民工出租的集体宿舍。

  分析还认为,农民工向城镇迁移户籍的积极性不高,这也是造成农民工进城安居难的主要原因。在同城连续工作并缴纳养老保险两年以上的农民工中,只有37.8%的人想把户口迁到城镇,不愿意者占50.2%。此外,公共租赁住房起步晚且困难大,短期内对农民工群体也难以形成有效覆盖。

  就解决农民工进城安居问题,河北省总工会在向有关部门提交的建议中,提出“应通过公共租赁住房优先解决优秀农民工住房问题,同时尽快制定农民工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准入和管理政策”。据悉,该建议已引起省政府的高度重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