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流动性脆弱是银行天生的缺陷,因为短存长贷本身就存在期限的不匹配,存款人随时可以支取,但贷款的回收则有一定期限。过高的存贷比极易引起流动性的崩溃。”他说。而6月起实施的日均存贷比考核已成为一些小银行最大的难关,为做大存款以拉低过高存贷比而爆发的各种存款大战,已成为业界不间断的谈资。
“中国银行业很容易陷入对增长的迷恋。但过分追求规模,常常会带来十分严重的后果,比如大量的损失,甚至走向破产的边缘。”一位大行分管风控的副行长,如是评价当下地方融资平台、房地产贷款风险敞口逐渐浮现的银行业,而高敞口且流动性又非常紧张的小银行承压最大。
美国FDIC的数据表明,2010年美国共有157家银行破产,高于2009年的140家,创下自1992年以的历史最高纪录。其根源就是在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,过多地承担了风险、积累了问题,中国银行业在镜鉴的同时更需借鉴其有效的市场退出机制,构建金融机构的破产法律制度。
在最坏的事情发生之前,监管部门需要做些什么?财新《新世纪》获悉,《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》(下称《条例》)的起草工作近期已重新启动,由银监会负责牵头,央行参与起草。
银监会相关负责官员透露,目前正在参照其他国家的银行破产情况以及相关先进法律制度,做一些前期的可行性研究工作,包括一些框架原则、条文等,离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尚早,“仍在初级阶段”。
“在经济周期变化过程中,商业银行往往成为各类损失的集中吸纳者。”前述银行高管认为。
上一轮的《条例》起草工作,停滞于2009年,“原因是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。《条例》今年初已纳入了《国务院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》,但是何时会推出,是否会和存款保险条例同时出台,还没有时间表,要看国务院的安排。”前述官员表示。